2月24日,蓝山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传达《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高检院《关于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六起典型案件的通报》。院班子成员分别就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两个文件精神发表意见。

曲军检察长在会上传达了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的批示精神和文件通知精神,曲军检察长强调,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高度,把三个《条例》纳入党支部和各科室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三个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任务,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要坚持做好每月重大系统填报工作,确保“逢问必录”“有情必报”,保证记录准确、记录及时。要抓实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瞒而不报的情形和人员,按照规定依法依归追究责任。
会议要求,分管领导要将会议精神进一步传达到各科室每一名干警,对工作推动不力、非特殊原因未报的人员及时通报和批评;检务督查专干要做好每月报送系统的汇总和汇报工作,填报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项目,完成不力的个人和科室扣除相应绩效分数;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推动“三个规定”季报和重大事项月报制度日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