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检察院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内容,开展了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县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如何深入推进“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革命烈士纪念园进行维护、修缮,优化园内环境;将未列入烈士保护单位的零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长期无人管理维护,导致设施破损、生态破坏等情况,蓝山县检察院提出相关检察建议,在研讨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该院于4月2日组织干警参与全县“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清明祭英烈活动,前往祠堂圩乡给红军烈士墓进行扫祭活动,祭奠红军英烈,弘扬革命精神。
专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瞻仰历史遗存,加强对英雄烈士权益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力度。
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将红色资源保护监督活动常态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积极推进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