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困难青少年提供微薄帮助,5月19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工作开展资助困难青少年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积极参与,踊跃捐款,纷纷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等方式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在外地出差的干警则委托他人代为捐款。据了解,此次活动所募捐到的资金将全额上缴至团县委,再由团县委统一全额上缴至团市委指定账户。
本次捐款活动,充分弘扬了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表现出全院干警对于困难青少年的深厚关怀,展现了检察干警的爱心,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今后,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传播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