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研究等程序,确定程慧玲同志为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受理电话:0746-222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