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欧阳文、检察官舒春蓉,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屈中平等一行到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为王同学送去“检·爱计划”馨心公益助学款。

2020年3月,年仅13岁的王某某在一起案中受到不法伤害,其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影响。在案件办理中,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其为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极差,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2021年该院了解到湖南省检察院与馨心公益助学打造了“检·爱计划”项目后,主动帮忙申报“检爱计划”助学资金。
助学金签字发放时,湖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舒春蓉表达了对王同学的深切关怀,鼓励她努力学习、乐观面对困难。王同学对检察机关的关怀表示感激。
据悉,“检·爱计划”对王同学的助学资金将每年发放,直至其完成大学学业。下一步,蓝山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司法救助的途径和方式,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努力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格局,切实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