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通过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强化思想教育、强化制度阵地建设、强化网络宣传等措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
一是把好“主导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放松。院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度以及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中。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集中学习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意识形态有关论述,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政治谣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县委宣传部沟通汇报,征求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意见建议,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措施。
二是把好“思想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正向发展。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蓝检大讲堂、学习强国APP学习、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推进文化育检,强化全院干警理论武装、思想根基和政治定力。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丰富宣传栏,设立LED屏幕,在本院沿蓝山大道围墙设置横幅和宣传版面,以立体式的宣传攻势助力全县各类活动宣传。建立“两微一端一站”新媒体平台,发挥网评员作用开展网络舆论宣传引导,全面肃清流毒影响,及时转发评论正面新闻,建立涉检舆情监测系统,用好《湖南舆情通》等软件,对本院资讯、敏感案件信息等方面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
三是把好“方向标”,弘扬意识形态主旋律。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向蓝山新闻网、永州日报、法制周报等主流媒体投稿,及时发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制作宣传短视频、图文作品,发出检察好声音、展示检察好形象。将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向线下延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检务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载体,通过公开听证会、法治进校园、宣讲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传播社会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