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某某。
现年34岁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是我县塔峰镇岭脚村5组人,蒋某某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自从染上毒品后,其妻子便与其离婚,留下10岁的儿子与其相依为命。2016年2月8日(农历大年初一)下午,蒋某某吸毒后产生幻觉,不顾儿子的苦苦哀求,持菜刀将亲生儿子的右手无名指砍断,并朝儿子的右下肢猛砍几刀。随后犯罪嫌疑人蒋某某送儿子去县人民医院就诊,在医院内拦下一辆警车要求警察为其儿子做尿检,被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醒:毒品是万恶之源,珍爱生命,珍惜家人,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