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积极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旨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深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8月16日,该院联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以“能动检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在县城区集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在现场,检察干警们以拉横幅、立展板、搭建咨询台、手持宣传资料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活动获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8月17日,该院联合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在舜水河开展“生态放流护生态,公益诉讼为公益”生态放流活动。

活动中,两单位工作人员一同将已分装好的1.8万余尾本土鱼苗缓缓投放到舜水河中,用于修复湘江源河流生态环境。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由某村民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行动。此前,由于该村民违法电鱼捞鱼,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经与赔偿义务人进行沟通磋商,以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其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
下一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以能动履职守护生态环境,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