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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便民利民措施丨关于性侵未成年女性权益保障的服务措施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4000   时间:2021年6月15日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为了更好地把整顿成果运用到检察工作中,结合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全心投入保护未成年人案件中,在检察履职尽责中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方法,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推出以下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一、“走出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四名员额检察官受聘为蓝山县四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带头深入各所学校面向在校师生开展法律宣讲,授课主题涉及防范校园欺凌、毒品犯罪、预防性侵害、网络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不断完善检校共建关系,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着力建设“一站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动链接社会资源,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不断完善场所设施,努力打造集取证、救助、帮教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三、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重点为被性侵未成年女性,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变“依申请救助”为“依职权救助”,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延伸救助链条,联合妇联、团委、民政、关工委、教育等多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构建多元救助体系,让被性侵未成年女性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整顿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探索法治辅导员“考核制”、创新法治宣讲主题“定制式”、深化普法形式“体验式”,推动法治教育全覆盖;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尽快推进“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和使用,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履行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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