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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暨年度任务清单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700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  

2022年度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共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本单位

普法平台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官网、蓝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分管领导:高满荣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普法联络员:李海波 谭亚

 

2022年度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重点普法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年内组织开展1次《民法典》学习或宣传。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5.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9.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10.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蓝山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1.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不少于1次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12.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雷锋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

13.持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深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制定并提供“预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与犯罪预防、禁毒教育、预防性侵与自我保护、留守未成年人保护”等为主题的菜单式法治服务,选取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以案释法

14.开展“远离毒品”主题普法。开展禁毒主题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教育进校园”专项活动,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群体的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5.发挥公开听证制度的普法功能。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的群体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公开听证模式,在矛盾化解的同时强化个案普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公开听证,发挥第三方矛盾化解与检察普法作用

16.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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