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上意外发现他人遗留在存取款仓内的9800元钱,于某因一时财迷心窍将其取走。日前,于某被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4日13时许,于某在文庙街道泠江东路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取款时,意外发现ATM机存取款仓内有一叠现金。于某一时财迷心窍,遂趁无人之机,将现金取走,共计人民币9800元。2017年3月2日,于某在警方电话传唤下到案。后于某家属将全部赃款退还给了被害人张某。
检察官提醒:ATM机存取款时,离开前要记住取走银行卡与钞票。如选择打印ATM机交易单据后,不要随手丢弃,应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销毁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