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办案质效年”“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动员会在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宁远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0年度“永州市基层院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辉在会上就“办案质效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2020年,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检察官绩效考评为抓手,紧紧围绕129项业务考评指标全力推动办案工作发展。通过强意识明责任、建机制补短板,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办理的“欧阳晓勇等人涉黑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在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129项检察业务考评中,优秀指标50个、合格指标45个,占指标总数的74%,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2021年,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目标导向,深入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办案质效年”和“队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精耕检察主业、锻造过硬队伍、回应群众关切等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奋力建设宁远“五区两城”贡献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