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度被省检察院表彰,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2件94人,发出检察建议书22份。2020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办理的“欧阳晓勇等人涉黑案”被评为“优秀案件”。
2021年,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