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十项承诺
一、服务民营经济企业发展
举办经济犯罪预防讲座,为辖区企业宣传普及经济犯罪预防及刑事法律法规、制度等相关知识。落实高检院服务非公经济“二十条”举措,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做实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审查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秉持“小井盖,大民生”理念,了解摸排宁远县城内窨井盖设置情况和管理现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整改,防范和扫除脚下的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作用,促进食药监部门依法行政。
五、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对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受理的,属我院受案范围的群众信访件,承诺按要求7日内100%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100%答复。
六、健全“一站式”检察服务
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构建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接受监督、涉案记录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提升软硬件功能水平。
七、推进检察公开听证
院领导带头主持案件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正赢公信,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助力乡村振兴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法律支持,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破坏农村经济建设犯罪惩处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暖,防止受害人因案致贫、返贫,帮助受害人走出生活困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九、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
发挥青年法律宣传队作用,深化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单位“五进”活动,强化以案释法,推进法治建设,化解社会矛盾。
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专用窗口,开通辩护律师网上阅卷平台,依托网络信息系统为律师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