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以食为天。为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流入市场,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近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县城区域内的市场、超市及各人流量密集的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某购物广场货架上有4袋过期食品待销,立即向宁远县市场监督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该局在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组织执法人员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查,并于4月19日依法对涉案购物广场给予了责令改正、没收过期食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宁远县市场监督局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