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远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在一个星期内帮助姜师傅等25名农民工解决因被欠薪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2020年,姜师傅等25人受被告人黄某某所聘,在宁远县某小区工地务工。工期结束后,黄某某拖欠姜师傅等25人工资共计19.3万余元,姜师傅及其工友们开始了自己的漫漫讨薪路。后黄某某被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宁远县检察院批捕、起诉,2022年9月20日宁远县法院以被告人黄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黄某某无任何财产可执行。而受疫情影响,姜师傅和工友们无法外出务工,仅靠在本地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工资拖欠致使他们本来就困难的生活变得更加窘迫。眼看自己辛苦打工赚的钱打了水漂,姜师傅等人在深感无望之际想到了检察机关,并于2022年10月21日向宁远县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在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宁远县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工作的检察官立即行动,快速将姜师傅等25人纳入司法救助范畴,经过主动走访核实,迅速作出救助决定。10月26日,共计215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姜师傅和工友们分别领取到600元至23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该案办理全程仅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金救急救困的功能,展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与担当。
今年以来,宁远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方位呵护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截止今年10月,已救助困难群众4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