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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回头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130   时间:2023年3月21日   【  

近日,宁远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联工委副主任夏立宏、县人大监司委副主任欧阳德辉、县人大代表胡飞武等一同参加关爱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活动。

2022年5月,宁远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县城区内的人民医院、汽车总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库均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随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县人民医院、县汽车总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未依法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情形进行查处,对全县范围内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是否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进行全面清查,并加强动态监督,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宁远县检察院通过与县人大建立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该案件情况移送至县人大,县人大随即出台《关于按规定在全县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敦促县直相关单位对全县范围内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是否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进行全面清查,对条件成熟的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同时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

为确保整改实效,近日,宁远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联工委副主任夏立宏、县人大监司委副主任欧阳德辉、县人大代表胡飞武等与检察官一道,前往宁远县汽车总站、县人民医院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现场查看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经实地查看,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目前均按照规定增设了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

夏立宏表示:“县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凝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合力,敦促相关行政部门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标准,在大中型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更加便捷,是一次造福全民、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公益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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