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远县检察院与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召开磋商会,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磋商。这是该院与三个部门签订《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协作机制(试行)》以来,召开的第一次磋商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今年3月,宁远县检察院在开展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申报、缴纳残保金。根据调查情况,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催缴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磋商会上,检察官与各行政机关代表围绕残保金征收、追缴、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一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共商整改措施。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残保金征缴难的症结在于主管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沟通衔接不畅、职责不明,以及用人单位缴纳意识不足。
在检察官的引导和推动下,各行政机关代表厘清了新旧法律适用问题,商议解决了残保金征缴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残保金追缴协作配合机制,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残保金依法追缴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