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就宁远县公安局对欧某某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副检察长奉丽主持听证。
本次听证会围绕宁远县公安局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是否存在错误,是否应纠正而展开。会上,奉丽首先说明了本次听证会的目的、与会人员等情况,检察官汤明鑫介绍了此次听证案件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以及拟提出检察建议的理由和依据。

听证员们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各自发表了意见,进行了充分评议,同意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对欧某某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一案的处理意见,对检察机关依法、主动、深入、全面监督履职表示肯定。他们提出检察机关对宁远县公安局在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中存在计算期限错误和告知起诉法院错误的问题,应当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同时还建议宁远县公安局对其它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中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应当开展自查和整改。
接下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聚焦检察听证效能释放,能动履职,实现检察办案、以案释法、社会治理相融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