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宁远县集中反馈了对口巡察政法领域有关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蒋杰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万平波集中通报了本轮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依次作了表态发言。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林主持会议。
万平波在通报时指出,总的来看,宁远县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职责使命,努力推进平安宁远、法治宁远建设,为全县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服务大局有差距、为法治担当有不足、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有不足等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万平波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要突出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要专题研究巡察指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制定可跟踪、可评价的整改措施,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要突出震慑抓好严查严办。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宁远县纪委监委要结合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契机,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快办快结,该处分的处分、该处理的处理。三是要突出长效抓好建章立制。要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查找漏洞,确保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常抓常管,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发展、推动现代化新宁远建设的内在动力。
蒋杰强调,政法机关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履行的是“兜底”的职责。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总书记“地毯式”整改标准和省委沈晓明书记关于“滚动”整改的要求,树牢抓巡察整改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以“钉钉子”精神压茬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要求,强化抓实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要像市委抓中央、省委巡视整改一样对标看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过。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分别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的整改闭环。要着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巡察发现的这些问题,既要重视“当下改”,更要注重“长久立”,抓好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宁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要履行好整改监督职责,督促被巡察单位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县委政法委要统筹抓好政法系统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对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县委要严肃追责问责。
宁远县政法领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对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政法领域各单位党组织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全面、深入、彻底抓好整改。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补齐问题短板、改进提升工作的难得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逐项梳理整改事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清晰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具体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解决难题、提升能力的强大动力,在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上有新作为新成效。
市委第十巡察组副组长陈志标,市委第十巡察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宁远县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宁远县各政法单位其他县管干部、各内设机构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