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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6亿特大网络传销案”获评湖南最具影响力事件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923   时间:2017年6月14日   【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6.6亿特大网络传销案”获评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6月6日,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的“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专家评审会在长沙举行。来自省直各机关、政法部门、省内高校、主流媒体的21名专家学者参加评审会。经过与会专家学者公正、客观的评审综合公众投票,最终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6亿特大网络传销案”“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在该特大跨省网络传销案起诉过程中,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干警力量碾转内蒙古、河北、广西、广东、山东等12个省市区补充侦查取证,审阅案卷材料53、视听资料58份,制作阅卷笔录200多页;指导公安机关聘请司法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案相关证物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并对鉴定的方向和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充分核实公安机关扣押的相关物证,解决了电子证据来源合法性的问题;对羁押在蓝山江华等地的1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最终相关证据得以核实,孙某某等19名被告人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2016年4月29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新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3月9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马某某、尹某某等19人1年5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对其中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分别适用缓刑1年6个月至3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至70万元,对被告人苑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2017年将继往开来,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乘着改革的春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湖南、幸福永州、平安新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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