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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民行检察督促履职 还百姓青山绿水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522   时间:2017年7月24日   【  

  今年以来,新田民行检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依法行政,服务新田青山绿水取得了实效。

  今年4月,该科接到群众举报:“龙泉镇大坪村的远发采石场乱开滥采,非法占用农用地,放炮和机械加工粉尘砂石硝烟迷漫、山体裸露,造成河水污染、井水混浊。村民饱受采石爆破和粉尘的困扰,正常的生产、生活受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它不仅是非法占用农用地开采,更严重的是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采石场在全县不只是这一家,作为民行检察有责任、有义务落实群众的呼声、反应,保卫百姓的利益,还百姓一片绿水青山。

  “保护生态,民行先行。”新田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及时报告了检察长,在院党组的安排下,成立了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民行科按照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着眼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全县采石场、预拌混泥土、扬尘和渣土、制砖厂、畜禽渔养殖场五类环境污染严重企业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履职入手,调阅相关行政机关的审批资料和执法台帐,深入有污染源的企业调查了解破坏环境资源的原因,环境污染程度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情况。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同违规违法情形,分别采取相对应的措施,重点发现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依法和不当履职行为;针对企业主非法占用林地、越界超深开采、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开工生产,存在污染环境等一系列问题调查取证,一一查实。

  到目前为止,全县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环境污染刑事立案达17件17人;受纪律追究的3件3人。民行部门办理督促履职案26件,向环保、国土、林业、安监等国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行政监管,完善环境公共治理,确保有污染源的企业周边空气清新,水源清澈。并在开展环境资源督促履职中,发现2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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