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阳光检务 >>人事任免

关于赵绍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3131   时间:2016年4月5日   【  

 

   

 

新检党发[2016]01号

 

 

关于赵绍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内设机构: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赵绍琳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彭武军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林检科副科长,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

侯海军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

杨归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吕敏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一六年四月五日

 

报:市院纪检组、县第三纪工委、县委政法委

送:县院领导

发:各内设机构

打印:20份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版权所有: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70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46-4781112
您的IP:3.144.147.211  页面执行时间:140.625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