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检发〔2017〕03号
关于提请邓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县政法委: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邓娟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骆兴国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技术科科长职务;
欧莉萍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免去公诉科科长职务;
邓怀芳同志任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免去民行科科长职务。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