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首例监察委移交职务犯罪案件
近日,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对监察委移交的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李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湖南省新田县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被告人李某某于2014年至2017年,利用其担任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任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水口镇新址安置点建设指挥部政委、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分包、建材销售、工程付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40多万元。在其担任副指挥长和政委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在湖南水利“一号工程”的移民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58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