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是公益林,我们村委又管不到,看见被私人企业占用真的是很心痛的。现在政府部门要求补植,终于又看到了一片新绿。”留家田村一村干部这样说到。2月18日,新田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国强带领该院民行部门一行人到新田县大坪塘乡留家田村大山岭山场林场对县自然资源局就湖南三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箭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2016年9月份至2018年8月份期间,三箭公司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林地占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用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该院民行部门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责令三箭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补种被毁林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经督查了解,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公司已补植复绿1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