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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检察院“一案两办”着力服务脱贫攻坚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3329   时间:2020年7月13日   【  

    近日,一对老年残疾夫妇座着轮椅,由儿子李某推着,来到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握着检察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你们不但挽救了我的儿子,更挽救了我的家庭。今天我们来请你们去验收我儿子种植的90多亩杉树。”

  2017年3月,李某以67000元人民币购买了本村在龙泉镇移民新村对面左侧山场的杉树林木。2018年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的杉树承包给赵某军进行全部砍伐。经永州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被采伐杉树林木面积为18.68亩,活立木总蓄积为175立方米,均为国家级公益林。李某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四处躲藏,直到2019年7月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执行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李某是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父母均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女儿还年幼(大女儿未满2周岁,小女儿尚未满月),李某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因躲避调查,全家生活已步入非常贫困的境地,若再长期羁押,其家庭将失去主要劳动力和唯一的经济支柱,贫困的生活更会雪上加霜,不仅没有脱贫的希望,还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担。

  “怎样将检察职能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大战略?受毁损的林地如何修复?”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后,决定“一案两办”,破解了在刑事办案中,容易出现致贫、返贫的难题。

  该院迅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调阅侦查卷宗,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羁押期间,能认罪悔罪,主观恶性小,又系初犯,案发后其家属积极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种植复绿保证金,并承诺在一年内种植复绿通过验收。承办检察官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认为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向办案部门发出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办案部门同意该建议并及时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为减轻生态损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迅速跟进,启动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松程序,向县林业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林业部门依法责令李某补种被毁林木,补植复绿,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李某在林业部门的督促下,主动在被损毁的18余亩林地上补种了幼树,还异地造林80余亩,并承诺继续负责所种树苗的培育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目前,补种的幼树已发出了新芽,成活率较高,种植质量较好,超额完成了公益诉讼检察部提出的补植复绿面积。

  鉴于李某这种积极悔改的表现和先进的树苗种植技术,为发挥李某的特长,巩固公益诉讼成果,促进李某早日脱贫,该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李某被林业部门聘请为“护林员”。

  法律是刚性的,检察官的执法却是有温度的。现在的李某是天天穿行在山岭之间,守护着山林,守护着国家的宝贵财富。他高兴地告诉我们,他违了法,是检察官挽救了他,还给他安排了一份好工作。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守护好这片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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