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检察院办结故意杀人案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6月23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送达县公安局,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35年前故意杀人重大案件侦査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査案件。
1985年10月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禄因琐事与邻居刘某风发生争吵,陈某禄持小刀朝刘某风前胸、左侧胸部连捅数刀,将刘某凤当场刺死。刘某风的丈夫陈某茂见状,上前劝阻陈某禄时,被陈某禄连捅数刀,造成重伤。案发后,陈某禄改名换姓潜逃到新疆自治区尼勒克县,直至2020年4月20日,被新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犯罪嫌疑人陈某禄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后,一直潜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社会后果,引起社会强烈关注。6月20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公安局移送《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启动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3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结。经核查,未发现侦查机关存在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据此向侦查机关发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