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执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建议)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等;
9、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10、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院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田县人民检察院为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2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1万元,减少17.13%,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高于本年度;二是上一年度增加“两房”建设款及国家赔偿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25万元,占84.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6.57万元,占15.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71万元,占89.14%;项目支出114.82万元,占10.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0.67万元,减少24.72%,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高于本年度;二是上一年度增加“两房”建设款及国家赔偿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2.84万元,减少29.17%,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高于本年度;二是上一年度增加“两房”建设款及国家赔偿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777.79万元,占8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46.56万元,占5.2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16.19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40.43万元,占4.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0.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3.13万元,支出决算为6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减变动。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9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防疫、办公设备采购等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9万元,支出决算为3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43万元,支出决算为4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0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53.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更新一台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4.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53万元,占85.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110批次、来宾800人次,主要是本系统上级或者同级部门之间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53万元,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护)、保险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57万元,降低11.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对单位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我院2020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检察工作发展,保障了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https://www.hn.jcy.gov.cn/xwfb/czxx/qtczxxgk/202106/1464909166928723968.html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