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生态和谐 当好“检察蓝”卫士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保护的法治意识, 6月5日,新田县检察院与新田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在新田县文体中心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我以前听说在野外钓鱼是犯法的,现在发现是自己理解错了,有一些水域是可以钓鱼的,但是要方法得当。”前来围观陈先生说到。“是的,一人一竿钓鱼是没问题,但是下‘地笼’、用电捕鱼就犯法的。比如我们承办过一个非法捕捞的案子,被告不仅面临了牢狱之灾,还要买鱼放生修复水生态环境……”活动中,新田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向群众详细普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
此次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检察职能的社会认知度,为共创生态和谐,增添一抹“检察蓝”。(通讯员:骆霖 乐毅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