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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公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592   时间:2024年10月9日   【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公告

为规范本院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和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项目招标工作公开 、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并择优选取若干家入库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在湖南省开展招标工作的业绩。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代理机构简介(主要包括公司成立时间、资质、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称、资格及从业人员的学历、职称及注册资格等情况,公司的设备配备情况、办公场所等);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3.拟在本院从事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 

4.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见附件3)。 

5.申请单位近三年主要业绩及获得荣誉情况(见附件4,业绩附合同、荣誉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的优惠幅度(在招标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评审费等都由代理机构一并承担)。 

三、申请时间、入库程序及管理 

1.时间:20241010日至2024101718:00截止 (节假日不上班)

地址: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302办公室

联系人:段先生 14786326377

电子邮箱:617233239@qq.com

2.请申请单位将所有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纸质版申报材料密封后骑缝盖章,在截止时间内送至办公楼302号办公室。申报资料电子版(PDF格式)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3.本院将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择优选择入库侯选单位。 

4.对入库候选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办理入库手续。 

5.本院对入库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服务过程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本院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代理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从代理库中除名。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据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3.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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