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RCXT-2024-1112-0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
3、委托代理编号:HNRCXT-2024-1112-01
4、采购项目预算:25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服务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250000.00 |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250000.00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基本资格条件:
1、服务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备注:服务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 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服务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服务商特定资格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预算造价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造价相关资格证件或职称。
(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服务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203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购买)、服务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格承诺函》及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服务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203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203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服务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1、联系人姓名:刘元华、毛仁龙
2、电 话:13174268838、15869953657(经本人同意公开)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
名 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58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14786326377(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203号
联系人:刘元华、毛仁龙
电 话:13174268838、15869953657(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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