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设计及预算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NCYCG-24-1108
3、采购项目预算: ¥10.00 万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0.00 |
新田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设计及预算服务采购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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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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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SM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系统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日, 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在湖南春阳建设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祁阳市长虹街道办事处金盆西路388号4楼401)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湖南春阳建设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祁阳市长虹街道办事处金盆西路388号4楼401)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 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春阳建设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祁阳市长虹街道办事处金盆西路388号4楼401)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田县人检察院官网(YzjcNet_Type.asp?YzjcNet_typeid=22)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龙泉大道58号
联系人:段石军
电 话: 14786326377(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春阳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田县云鹤路西(竹韵农庄二楼)
联系人:张玲、谢言茉
电 话:19974661166(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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