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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1980   时间:2022年3月3日   【  

 

2022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4.对市级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对县区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报省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8.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县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级主管单位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市委主管单位管理和考核县区检察院的检察长。

14.领导全市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工作。

17.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驻市看守所检察室、驻永州监狱检察室、驻东安监狱检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61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9.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709.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45.4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150.9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7.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3.7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减少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614.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3186.94万元,教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0.92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47.92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9.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14.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95.63万元,占88.42%;教育支出20万元,占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占4.28%;卫生健康支出74.57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169.57万元,占4.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146.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68.0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345.48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办案经费、办公楼附属楼防漏补漏工程、档案室扩建改造项目、安保监控建设项目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22.55万元,主要用于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地方中心工作、公车购置、检察干警专项基金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92.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92万元,上升6.13%,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好转,本年度增加了取暖费、培训费和会议费,二是办大要案增加了抽调人员,增加了办公费、水电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9.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1次,人数30人,内容为全市检察长会议,预算1万元;其他会议50次,人数1600人,预算19万元,内容为全市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会议。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参加上级单位日常培训10次,人数80人,预算4万元;组织司法警察培训1次,人数60人,预算10万元;赴高等院校培训100人次,预算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45万元,项目支出122.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2年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22无数据。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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