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安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检委会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不断提升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有效促进和保证案件质量。尤其是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召开检委会2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权限清单,明确岗位权限,细化检委会委员工作程序,要求召开检委会前三天各委员需根据检委办秘书分发的即将召开的检委会会议资料,对上会案件和事项进行会前“预习”。该院还要求各案件承办人在会前把案件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文等全部材料准备齐全,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尽己所能,把相关资料制成多媒体文件,最大限度的还原犯罪情节,使汇报内容层次更清楚、重点更突出、观点更明确。
二是注重制度化学习,不断提升委员素能。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着重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重大检察业务性文件的学习,引导检察委员会委员不断拓展视野,并订阅了《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报刊杂志,丰富学习资料。为落实省院指示精神,该院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硬件设施建设,并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理论和实际操练,熟练掌握了“网上”确认参会、查看资料、批注意见、投票表决等工作技巧。
三是加大议题过滤力度,强化检委会质效。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严格审查议事议案是否属于检察委员会研究的范围,审查议事议案材料是否规范等,既避免了应当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不提请检委会研究,又防止单一案件和一般事项提请检委会决定,对于超范围的议事议案坚决不予上会,不合规范的议事议案材料坚决予以驳回,并要求承办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