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一起利用“疫情”实施口罩诈骗案。
疫情防控期间,蓝山县居民李某某向蓝山县公安局报警称:其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被诈骗24万元。
蓝山县检察院获悉该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提前阅卷,查阅材料,从侦查方向、取证标准问题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提出继续侦查建议和意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检察官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任何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广大市民购买防护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