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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8934   时间:2016年6月15日   【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日在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兆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情况回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永州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552429人,起诉26283555人。经多次会商,市检察院分别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建立联动机制,增强打击合力,提高案件质量。继续巩固和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祁阳县院批准逮捕郭怀安、李海峰等涉黑涉恶团伙成员36人;宁远县院批准逮捕涉恶团伙人员16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98110人,起诉103120人。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52人,起诉285人;批捕“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阻工”犯罪嫌疑人10人,已起诉3人。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李柏军、李艳民等11人贩卖毒品案。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依法批捕606820人、起诉7531071人。加大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保护群众“餐桌上的安全”,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等犯罪案件921人。江永县王月成等11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江永县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批捕8人,起诉9人。积极服务生态永州建设,保护青山绿水,批捕失火毁林、滥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嫌疑人67人,起诉172人。

依托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395,不起诉308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全部封存。探索办理强制医疗案件,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7人。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信访量激增的新局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各类信访962件。

二、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聚焦大案要案,强力攻坚克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83人,其中大要案60件,占立案数的93.7%,起诉4051人,法院已审结作有罪判决4358人(含积案)。原回龙圩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雪辉(副处级)、道县林业局局长陈耀明、江华县人口计生委主任于鸿等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依法查处。江华县原政协副主席解成华(副处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着力查办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立案查处3146人。原双牌县某村支书谢茂森等人共同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移民项目资金案,零陵区某村李玲华挪用征地补偿款案,宁远县某镇民政所长汤华建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案,均被依法查处。东安县原卫生局副局长兼农合办主任雷建国因贪污、挪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市检察院指挥查办了市城投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尹小青(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深入重点领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共查办国家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1人、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4人,原祁阳县法院副院长罗祁生、民事庭副庭长曾祥文涉嫌徇私枉法被立案查处。积极参与中心城区小区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查办涉嫌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4

    同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进廉政教育进党校活动,实现市县两级党校全覆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70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74次。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完成预防调查24件、职务犯罪分析报告36件。双牌县院针对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问题,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户、封闭运行”,试点后反响良好,得到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依法、规范、理性、有限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

强化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行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0件;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6件,公安机关撤案6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移送审查逮捕而未移送的,增捕64人;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47人。宁远县院在审查张文杰等人涉嫌贩卖毒品案时,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的郑忠军立案侦查,郑归案后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江华县院开展“消极侦查”专项监督活动,对2006年以来已批捕而未执行的犯罪嫌疑人全面清理,督促公安机关逮捕归案8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综合运用量刑建议、抗诉、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措施强化监督效果。对845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对重点关注的137件案件列席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16件。江华县罗乙华、曾昭庭贪污案,经县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罗乙华由有期徒刑六年改判为十年,曾昭庭由缓刑改判为实刑。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逐案审查办理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91件,提出纠正99人,已纠正99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78次,已纠正77次。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有权人”、“有钱人”更容易获得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问题,重点清理涉黑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三类罪犯”190人,发出检察建议19份,其中收监执行3人。着力推进高标准规范化检察室建设,驻东安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永州监狱、驻道县看守所等7个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审查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27件,办结110件。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裁判权威;对法院执行案件启动监督17件,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启动调查6件;对涉及公共利益而相关责任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督促履行职责18件、支持起诉5件。祁阳县院、江华县院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机关乱作为行为履职监督,有9名国家工作人员被移送相关部门追究了责任。

四、推进从严治检,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上率下,重点抓好市检察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各项制度规定,坚持边整边改,确定了29项整改事项。市检察院机关发文数量减少20%,公务接待费用下降40%,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部按规定整改到位。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11项制度。在教育实践活动三次民主测评中,对市检察院班子评价“满意”的为99.3%;对市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评价为“好”、对解决“四风”问题评价“好”的为100%

切实加强检察形象建设把检察形象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标准,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以严格纪律提升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案件回访、调查走访,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执行。以文明创建提升形象。在已获“文明行业”荣誉的基础上,着力促平衡、提质量。东安县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验收,市检察院通过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验收。以典型宣传提升形象。经深度挖掘和大力宣传,原新田县院副检察长陈运周,作为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分别追授其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曹建明、徐守盛等领导出席追授命名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市检察院领导挂点联系基层院制度,采取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和定期巡视、内部审计等举措,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领导。以“时不待我”和“功成不必在我”的态度,推动逐步解决一些长期制约基层院建设的瓶颈性问题。着力提升执法能力,选派 238名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办案业务能手、优秀法律文书等业务竞赛,5名干警获得全省专项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制定领导带头办案规定,各基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案97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实战指导作用。适应网络办案的新形势,加强对基层院办案过程的监控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核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监督。报告全面工作12次,报告专项工作31次;市检察院对市人大交办的2件建议案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通过主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观摩出庭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共召开座谈会27次,邀请视察工作12次。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创建市检察院外网网站,探索推行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共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90条、重要案件信息24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99份。邀请代表委员、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等活动17次,吸收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11次,邀请高校专家、律师、基层群众参与案件论证会3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县区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建设法治永州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运用法治思维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不多,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案件质量仍然存在隐患,个别案件存在瑕疵,办案程序、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须持之以恒。四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律己不严、作风不实,整治“慵、懒、散”现象还需要精准发力,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设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迎来重大机遇,也面临繁重任务。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落实改革举措,规范执法行为,适应法治永州建设新常态,服务品质活力新永州。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牢记光荣使命,勇当改革创新的先行者加强理论武装,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既履行自身职责使命、又提供法治保障的双重责任,更加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品质活力永州建设。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提起公益诉讼,争取出经验、出效果。

二、依法履行职能,勇当法律监督的排头兵。要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民生问题,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犯罪,坚决惩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廉”、为官不为胡作非为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集中精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切实以查办成效取信于民。牢固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牢固树立理性监督、质效优先的指导思想,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切实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严查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严格规范司法,勇当公正司法的引领者。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执法责任监督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要以阳光检务为抓手,认真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着力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处置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接受舆论监督等关系,严防冤假错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打造过硬队伍,勇当法治永州的建设者。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改进执法作风,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抓作风,大张旗鼓抓创建,重心下移抓基层,铁腕重拳抓纪律,切实树立良好形象。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追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用好自己的权,办好自己的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职,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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