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兆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770件2324人,起诉2433件3309人。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爆炸、投毒等犯罪嫌疑人245人,起诉524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663人,起诉796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73人,起诉299人。祁阳县周某某、桂某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6.73公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依法批捕7人。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突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19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5人;批捕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22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14人。李秋涛等人集资诈骗1.8亿元,起诉后李秋涛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加强对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依法批捕乱砍滥伐、非法捕猎等危害生态资源犯罪嫌疑人48人,起诉101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对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117人,不起诉283人。道县清塘镇两村村民因集体土地纠纷发生冲突,该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促成当事方达成刑事和解。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挽救,依法不捕48人,不诉22人。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为5件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救助金17.5万元。探索办理强制医疗案件,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24人,法院决定强制医疗19人。根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新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实施细则,建立信访受理、分流、处理、终结机制。大力开展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共处理初信初访197件;办理上级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12件,办结并息访10件。宁远县李某某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并长期上访,市检察院包案后,市、县检察院与当地党委政府多次至李某某家中,释法说理,解开症结,签订了息诉协议,化解了这起多年的信访积案。
二、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8件122人,同比上升40%和36%。
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0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8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干部6人。江华县原政协副主席解某某、湖南科技学院正处级干部吴某某、周某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市第一公交公司原经理杨某涉嫌挪用巨额公款出境赌博,均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深入查办窝案串案,邵阳市某管材销售处向蓝山、江永等地水利、水务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检察机关立案查处5人。
关注热点开展专治活动。积极参与中心城区控违拆违专项行动,抽调三个基层院20余名干警组成专案组,立案查处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案件9件9人,移送纪委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940余万元。市住建局王某某违规将某房产项目容积率由2.0调至9.7,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23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积极开展查办淘汰落后产能、小额担保贷款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6件8人。宁远县检察院查处该县经信委胡某某等人违规为某公司申报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积极开展查办涉农惠农领域案件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套取、截留拆迁补偿款等民生民利案件10件15人。
针对焦点预防职务犯罪。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创新预防方法,不断提升预防效果。共开展预防调查28件,完成职务犯罪分析报告33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6件,为涔天河水库建设等4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75场次,提供预防咨询172件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25次。市检察院向市委建议在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双牌县检察院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道县检察院建议教育部门出台《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均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554人,不诉45人。对应当移送审查逮捕、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捕37人、追诉82人。江华县检察院开展了打击和预防假自首、假立功、假在逃、假鉴定专项活动,纠正“四假”行为18人次。祁阳县检察院在审查包兴国等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时,追诉其抢劫犯罪事实,包兴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东安县检察院在审查卿军华等人拐卖缅甸籍妇女案时,依法追诉同案犯岩嘎,岩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法院审结1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4件。市检察院抗诉的樊华等人集资诈骗案,四名被告人均被改判,其中主犯樊华由有期徒刑十二年改判为无期徒刑,周建玉由有期徒刑七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19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7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及时调整监督重点。着重审查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件。积极开展司法人员诉讼渎职行为调查,启动调查6件7人,对涉嫌犯罪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2件2人,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一名庭长建议法院提请免去其职务。从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入手,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启动监督43件。东安县检察院监督并配合该县法院执结一起多年未执行的民事判决,为该县农机公司100余名下岗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
切实履行诉讼监督新职能。认真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于检察机关新的监督职能,不断拓展监督新领域。履行非法证据排除职能,排除非法证据17份,要求侦查机关说明补强证据126份。履行人权保障职能,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逮捕强制措施41人。履行简易审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审查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简易程序案件888件。继续推进量刑建议,共提出量刑建议832份,法院采纳686份,采纳率82.5%。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检察队伍整体形象有所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委托省民调中心开展的“检察官满意度”民调中名列全省第一位,在省综治委委托开展的综治民调中“检察官形象”名列全省第四位。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信念、宗旨意识。新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运周身患癌症仍坚守在办案一线,被评为“全市勤政廉政榜样”,祁阳县检察院纪检组长王祁平多年来扶贫济困见义勇为,被评为市“道德模范”,新田县委、祁阳县委、市检察院分别作出向他们学习的决定。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创新理念,树立工作标杆,激励干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市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单位”,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屈芳玲被评为省“巾帼建功标兵”, 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程晖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干警”。加强教育培训。选送87名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业务培训,就网络办案开展了全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至各基层院开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巡回讲座56场次。加强文化建设。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市检察院干警盘树高书画作品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廉洁从检书画摄影展二等奖。市检察院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十佳书香型机关”。
着力改进队伍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格教育。在内网开设纪律作风专栏,转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21期,选择20个典型案例编印成书发至每名干警,开展纪律作风专题讲座2次。坚持严格管理。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公车使用。坚持严格督查。开展“三访”专项活动,紧盯工作作风、执法作风、生活作风,进行明察暗访、案件回访、调查走访,发出通报12期。一年来,没有检察干警因违反党纪政纪而受处分。
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守无冤假错案的执法底线。对五个基层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着力纠正办案经费预算不足的问题,确保公用经费保障到位、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得当。对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涉案款物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扣押、冻结、保管、处理规范有序。对2008年以来的无罪案件、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努力消除影响办案质量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案件沟通协作制度。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出台相关文件,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蓝山县检察院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建立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密切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和社会评价,审慎评估、及时预警和妥善处置办案风险。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状况明显提升,经省检察院考评由去年全省第八位跃居第一位。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把业务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执法办案一线,提高基层基础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实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基层院工作月报告、季点评制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配合当地党委调整班子成员24名,对两个基层院班子进行了巡视。加大科技强检投入力度,投入400多万元建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市检察系统通过市文明委“文明行业”检查验收。东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新田、东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懈动力,切实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向市政协主席团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开通检察手机报,及时向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件和委员提案1件,确保件件有落实。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全市检察机关同步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高校、社区、媒体的公众代表400余人观摩庭审,参观交流。冷水滩、零陵等基层院建立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聘请代表委员担任检察联络员。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提请监督案件15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人民群众对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司法公正的期待还存在不少差距;一些检察干警能力水平与新形势下履职要求还不相适应,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树立,执法办案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仍然存在,诉讼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还不快,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设想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创新理念为动力,做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者。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一要准确把握尺度。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等违法所得的界限,正确区分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界限,营造鼓励改革、鼓励创新的氛围。二要坚持平等保护。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同等对待、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同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三要做到理性执法。既坚决打击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既注重收集有罪证据,又注重收集无罪证据;既着力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又谨慎使用各类刑事强制措施,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法定职责,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重点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指挥侦查、讯问和出庭支持公诉。二要突出办案重点。围绕促进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决依法严惩制假售假、传销、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围绕保障国有资本安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三要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做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者。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一要打造为民检察。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完善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二要打造务实检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研判全市检察工作,不提脱离实际的工作目标,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不回避客观存在的现实矛盾。下大力气改进文风、会风、调研作风、执法作风,心无旁骛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中心任务,以执法办案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三要打造清廉检察。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公正廉洁执法制度防线。严格执行各项禁止性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遵纪守法没有特权、执法执纪没有例外。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职,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