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永州检讯 >>基层动态

一案件被评为全国优案,蓝山检察了不得!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065   时间:2017年4月11日   【  

一案件被评为全国优案,蓝山检察了不得!

 

    日前,从最高院传来喜讯,蓝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案件”。

    该院案件承办人沈红柳说:“在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我们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身体不适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细致了解犯罪嫌疑人身体各方面状态,并将其送往上级医院体检,经医院鉴定,嫌疑人李某某出现多种脏器并发症。经我们审查,李某某案不属于重特大案件,社会危险性不大,无重大社会矛盾存在,且继续对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羁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由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案的办理践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减少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理性、平和与文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说。

永州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何爱华说:“该案成功入选全国优秀案件,也体现了该院狠抓执法办案取得的良好成效。”

该县居民唐志林说:“该案的办理,让我群众看到了检察机关公正、人性执法的一面,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认证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006 地址: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746)6370343
您的IP:52.14.221.113  页面执行时间:214.844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