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人民检察院集体学习《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和《关于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六起典型案件的通报》情况
2021年2月23日上午,道县人民检察院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一次集中学习专题会,集体学习湖南省院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高检院《关于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六起典型案件的通报》。党组书记、检察长沈阳主持会议并领学相关文件。
沈阳要求:强化统一领导,进一步将“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对接,健全完善“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强化监督指导,综合运用调研、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责任传导,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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