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
今年元月,黄某在乘坐公交车时被夏某、杨某扒窃了1500元用于看病的钱。案发后,黄某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厦某、杨某抓获归案,但黄某的损失一直没有追回。4月16日,道县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听取黄某意见,并向夏某、杨某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从宽处理。最后,夏某、杨某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决定退赔被害人损失。
4月20日,承办人在我院对夏某、杨某赔偿退赔一事进行调解,最终,夏某、杨某家属将被害人黄某被扒的1500元予以退还。
据统计,我院受理的扒窃案件每年都达二十余起,案发地点以农贸市场、超市、公交车等人群密集的地方为主。在此检察官提醒,出门在外做到“三不”,即不把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宽松的外套口袋里;不把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个钱包里;出门前做好预算,不要随意携带大量现金。织好自身防护网,让扒手无处可扒。
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司法工作中都有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