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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2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782   时间:2021年9月22日   【  

2020年度

道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道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道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道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县人大负责,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并报告工作,接受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道县县委委领导。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在全县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制定全检察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对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8.负责应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4.做好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7.负责其他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院内设机构共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道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包含的主体范围是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因此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因此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1605.82万元,较2019年1662.16万元减少56.34万元,降幅3.38%。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5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91万元,占比86.01%;其他收入216.90万元,占比13.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42万元,占比86.58%;项目支出208.23万元,占比13.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388.9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7.02万元,降幅8.97%。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项目工程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3%,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98万元,降幅8.17%。财政拨款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51.43万元,占比86.20%;教育支出10万元,占比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1万元,占比5.78%;卫生健康支出39万元,占比2.91%;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占比4.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99.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其中: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931.96万元,决算数88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3万元,决算支出数1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检察-检察监督支出年初预算为68万元,决算支出数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核减一般性支出8万元。

4、公共安全-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50.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指标用于其他检察支出。

5、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教育培训项目减少,年中调剂了相关指标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77万元,决算数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万元,决算数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39万元,决算数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58万元,决算数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公用经费36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幅度较大,与上年相比减少4.18万元,减少32.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的影响,调研、交流学习的频率大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05万元,增加3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更新购置了一台新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占21.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78.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基层院未开展因公出国项目。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4个、来宾912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内各地检察机关和省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33万元,我院共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7万元,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和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机关财政拨款开支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29万元,比2019年减少27.8万元,降低7.14%。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10万元,用于支付参加上级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我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对单位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我院2020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检察工作发展,保障了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干警教育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未归口社保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https://www.hn.jcy.gov.cn/xwfb/jcyw_1334/gzbg_1368/2021/content_78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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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道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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