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征集听证员库成员
公 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道县人民检察院拟设立县听证员库,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决定在道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听证员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听证员是什么: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员意见的活动。人民听证员正是受邀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热心人士。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道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1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道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四、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本院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五、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五年
六、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主动邀请的方式进行,有意报名者或单位推荐的,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道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表格可在道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
1.邮寄报名材料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道县湘源大道道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收件人:蔡佳琪,电话:15874640608。
2.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
(5)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的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924043295@qq.com。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七、确定和公布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法律专业型、社会工作型、技术专家型确定听证员人选,通过“道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入库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有关道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事宜,可向道县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卢旭 15211655280。
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道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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