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忠实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本职,坚持宽严相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突出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53件604人,批准逮捕304件4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5件945人,提起公诉464件647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百分之百。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审结各类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9件246人,同比增长139%、146%。紧密配合公安“打击盗骗毒”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秩序及经济环境的犯罪,起诉“两抢一盗”案件139人,黄赌毒案件115人。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安移送的涉枪涉弹案件76人,全部提起公诉。如起诉杨某学等1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犯罪一案。对全市首个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件7人依法从严打击。如梁某、谢武某等七人利用电信手段诈骗全国30余个省份56人115万余元,我院提前介入侦查,联合公安远跨多省补充证据,此案经一二审法院审判,梁某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谢武某等其他六人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对运输毒品麻古11811.4克一案的周华某、陈光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从快从严批捕,并及时报市院依法打击。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提高效率与强化监督、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2.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对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小、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81人;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起诉决定138人。如章美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考虑其与被害人邓桂某系邻居,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在联点村(社区)设立巡回检察联系点,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安装视频远程接访系统,方便群众来访咨询。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信访事项。全年受理群众来信46件,接待群众来访83次127人,受理本院管辖的自侦案件举报线索65件,举报中心初核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如区某邮政代办所代办员吕某某截留侵吞村民储户398400元存款并潜逃,引发50余村民上访,后经本院工作人员耐心说法释理,认真初核后报请自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某采取追逃追捕措施,衔接邮政银行先行代为赔付村民存款,及时化解此次集体上访并有效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实现全年无一起赴省进京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行案件专人办理,从严掌握逮捕条件,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深化“检校共建”,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等主题活动5次,分发警示案例宣传手册近3000份,促进营造校园安定氛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操作培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案件咨询、联席会商、信息通报共享制度,避免行政机关出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2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4份。如向永州三中发送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检察建议1份,三中接受建议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二、紧跟形势,不断加大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1.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职务犯罪新特点和新规律,消除“等靠要”思想,注重自行发现线索,自行深挖案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人,侦查终结10件1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件15人,判决8件13人, 反贪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调查重点,深入查处大案4件,科级以上干部3人,其中单位“一把手”2人。如立案查办了某公园管理所所长杨某某与报账员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立案查办某装饰公司总经理刘俊某给予原市国税局副科级干部周某好处费230余万元的特大行贿受贿案件,有效震慑了权钱交易腐败。大力查处涉农惠农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立案查处村干部挪用、贪污拆迁款、低保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案件4件8人,将20余万元贪污款项通过乡政府全数返还村民,村民自发为反贪局送来三块红匾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如立案查办了大庆坪乡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唐甫某伙同村秘书唐汉某贪污低保款案。以查办农业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惠及三农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为抓手,立案查办区农开办蒋某等滥用国家专项资金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案,通过此案深挖其它犯罪,查处涉嫌勾结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资金3人,全案共侦结10人,除移送公安外已提起公诉5人,有效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震慑了犯罪。
积极落实国家及高检院追逃追赃工作指示,制定周密追逃计划,通过调查访问、悬赏公告、人像比对辨认等方法手段,赴重庆等地抓获在逃人员4人,追缴赃款100万余元。职务犯罪追捕追逃工作居全市第一,受到市追逃办、市检察院通报表扬,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推介。如6月底一举抓获携40余万元潜逃十一年、已洗白身份的原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李某、李向某2人。
2.文明规范查办案件。坚持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五合法”。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领导交叉回访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共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79人次,录制光盘100余张,录制时长达300余小时。
3.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案例分析7个、预防调查23件,撰写预防报告6份,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余次,探索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如3次到区委党校中青班、区村干部培训班讲授法律警示课;完成危改资金使用情况预防调查立项;完成区某单位4名班子成员渎职犯罪案件分析。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份。
三、严格执法,全面强化监督,竭力维护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8人,追捕追诉9人,监督撤案3件,决定不构罪不捕不诉等15人。向区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373案443人,法院采纳370案428人;抗诉刑事案件3件17人,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15人。如杨某学等十三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数达26支,一审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杨某学有期徒刑7年又六个月,其他12人中有11人适用缓刑,本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改判杨某学有期徒刑11年,其他12人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纠正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11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先后排除非法及瑕疵证据41份,对因事实证据不足不捕案件(71件75人)及存疑不诉案件(16件17人),及时与公安联系,提出补充证据提纲92份,并实行跟踪监督。
2.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5人。开展判处实刑而未交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提出口头建议10余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4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纠正违法案件2件,依法建议收监执行2人,如通过检查发现南津渡社区矫正人员李灵某脱管超过二个月,建议对李灵某撤销缓刑得到司法局采纳。对18起刑事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公安机关对1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撤销立案决定。如吕某某涉嫌抢劫一案,我院驻所检察室干警通过走访、调阅原始户口登记本及档案,证实吕某某未满十四周岁,不构成犯罪,无羁押必要,向区公安分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分局立即按程序释放了吕某某。
3.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案21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规违法情形开展调查2次,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对近两年来办理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逐一核查,督促纠正久抗不审、久审不决等案件5件。督促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8个。探索开展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工作和公益诉讼,全年查处水污染原案19件,其中农村养殖水污染案11件,工业小型企业加工厂水污染案4件,城镇事业单位及社区水污染案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书》21份,各相关部门均回复并整改。如娘子岭水厂取水口污染问题,民行科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取水口附近所有排污口,拍摄视频证据资料后,向区环保局、建设局等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并上门督促询问整改情况,现柳子街等排污口已并入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并在改造建设中。
四、结合实际,规范司法行为,从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1.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环节,开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等各方面意见。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大剖析活动,对照高检院确定的100个自查自纠主要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院所办结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将2003年以来的309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针对在侦查、审查、出庭等办案过程的程序瑕疵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实行一案一清单、一台账、一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11项相关机制。
2.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搭建实战练训平台,组织开展检委会委员、青年干警听庭评议、侦监、侦查、法警业务练训、演讲赛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0余次。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检察理论研讨会18人次,检察长、研究室主任分别当选为省诉讼法学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分批派送10余名干警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政法院校接受培训,开拓法律视野。突出抓好检察理论调研“写深度文章、出精品稿件”工作,2篇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论文,并获优秀成果二等奖;鼓励、推选干警参加省市各级业务技能竞赛、各类与工作相关的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集体、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2人次,省级表彰6人次,市级表彰14人次,区级表彰30余人次。因本院工会工作出色,我院工会主席屈素芳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会工作者;徒手智擒持枪歹徒的胡国衡等3人被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立二等功;本院公诉科90后年轻干警邓涯芳被推荐评选永州市优秀青年卫士。
3.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院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纪检组长专职化,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通过定期通报执纪监督情况、党风廉政提醒谈话、纪检监察回访监督、监督责任定期自查汇报等多项措施,力促党组和各内设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开辟“廉政早八点”、廉政演讲、评选廉政格言及小故事等多形式教育活动,定期传播清廉检察正能量。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切实防范检察权力出轨。一年来,院机关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行为,没有出现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4.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发布法律文书249份,重要案件信息26篇,案件程序性信息232件,安排律师阅卷65次。在检察大厅安装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案件承办人、受案结案信息等事项。利用民调走访和举报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2600余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4名社区工委书记、主任召开检民恳谈会、邀请区委党校中青班40余名学生开展法律讲座,加强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主流媒体的推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如协助湖南卫视电视台采访三名英雄杨鹰、刘勤华、胡国衡,拍摄“平民英雄”专题片,该片在湖南卫视播出,较好地增进了检察工作人员的亲民爱民形象。
五、强化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强化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加强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上有威望人士中选任检风监督员近20人,邀请他们参与自侦案件审查评议。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事项,加强督办并及时答复了办理情况。接受人大4次评议,努力解决评议中提出的各类问题。立足于全方位宣传检察工作,深化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主动走访基层人大代表40人次,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真诚接受监督,按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先后有政治部、反贪局等近10个科室工作进入全市先进,3次人大评议均被评为满意单位,涌现了一些先进典型,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干警执法的理念、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很大距离,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极度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还不健全,不严格、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较为复杂,队伍的稳定受到一定冲击;搬迁工作推进缓慢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坚守公平正义这个根本,更加注重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零陵改革发展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总目标,推进全面履职。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守法观念。
(二)牢牢把握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促进廉洁从政。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争取2016年度查办10起以上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围绕机构合并、村组合并换届选举增派侦查力量,确保合并工作进展有序,换届氛围风清气正。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更加注重侦防一体,深化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公正廉洁的制度防线。联合纪委计划依托驻地监狱或本院多年的反腐材料建立一个较高规格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基地。
(三)牢牢把握法律赋予新职能,加强法律监督,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稳妥行使新增职能,推动新法实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各项专项活动,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突出问题。2016年度,侦监、公诉办案人员计划人平完成1起以上监督案件。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四)牢牢把握正风肃纪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计划选送1-2名优秀业务骨干进知名政法院校深造进修,分三批选送干警40人次到检校联合培训基地进行知识更新及业务提升培训。组织开展检察业务竞赛活动4次以上,培养1-2名专家型业务尖子。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从严治检成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五)牢牢把握强基固本新期待,抓好搬迁工作。将利于改善办案环境,提高办案效率及办案科技含量的“两房”搬迁工作列入全院强基固本工作重要日程。对影响或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全面的排查和分析,逐个制定对应措施。严格实行招投标,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力争做到搬迁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力争2016年完成搬迁工程50%以上工程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零陵新发展新跨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