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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1月

作者:零陵检察   来源: 本站    关注:2013   时间:2018年7月31日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回顾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零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关注民生,强化检务公开,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的新零陵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院干警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五年间,我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有6个科室连续三年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办理了3个“全省优案”,居全市基层院前列。继全国模范检察官蒋冬林之后,又涌现了全国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屈素芳同志;涌现了徒手智擒持枪歹徒被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立二等功的3位同志涌现了获得“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90后年轻干警邓涯芳同志

一、始终坚持适应形势、服从大局,服务零陵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认真研判形势,准确打击、依法治理,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把服务零陵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依法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倾力保稳定、促发展。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报捕案件1450件1859人,同比上升19.9%,经审查批准逮捕1021件130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810件2395人,同比上升42.7%,向法院提起公诉1290件1772人。一是从快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紧密配合公安“打击盗骗毒”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秩序及经济环境的犯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从快起诉杨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犯罪一案,我院从审理到起诉仅用了5天时间;又如对梁某、谢某等七人利用电信手段诈骗全国30余个省份56人115万余元的全市首个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打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百日会战”活动,期间审结各类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9件246人,同比增长139%、146%。二是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老百姓反应强烈的刑事犯罪。如苏某等人盗窃耕牛36头,在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我院严格把关,查微释疑,完善证据,将一个“零”口供案件办成了判处苏某8年有期徒刑的案件。三是重点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妨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4件25人,如批准逮捕了以永州市敬老山庄幸福园的名义非法占用农用地42.8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6亿涉案2000余人的廖某;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产品和非法行医等案件23件41人。

2、强化多部门多渠道协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信访事项。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0余人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7件,办理区委交办信访案件15件,各项业务数据呈逐年上升态势,但各类案件均做到了依法规范妥善处理。如区某邮政代办所代办员吕某截留侵吞村民储户近40万元存款并潜逃,引发50余村民上访,经院干警耐心说法释理,衔接邮政储蓄银行先行代为赔付村民存款,并对犯罪嫌疑人吕某采取追逃追捕措施,及时化解了此次集体上访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二是探索开展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工作和公益诉讼。查处水污染源案19件,其中农村养殖水污染案11件,工业小型企业加工厂水污染案4件,城镇事业单位及社区水污染案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书》21份,各相关部门均回复并整改。如娘子岭水厂取水口污染问题,全国先进工作者、省人大代表蒋冬林同志带领民行科干警实地察看取水口附近所有排污口,拍摄视频证据资料后,向区环保局、建设局等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并上门督促询问整改情况,现柳子街等排污口已并入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并在改造建设中。

3、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参与治理创新维稳定。一是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提高效率与强化监督、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对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小、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20件269人;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起诉决定377件471人。二是立足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行案件专人办理,从严掌握逮捕条件,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三是深化“检校共建”,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等主题活动5次,分发警示案例宣传手册近20000份,促进营造校园安定氛围。四是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10余份。如我院办理了多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其中一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永州市第三中学的在校学生。针对该问题我院向永州市第三中学发出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检察建议1份,三中接受建议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学生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年来,我院案件质量呈现“三无”状态:未出现一起错捕错诉案件;未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未出现一起区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执法质量考评一直处于全市先进行列。

二、始终坚持顺应期待、反腐促廉,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常”、“长”二字抓反腐,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促廉的新期待,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1、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的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0余件,立案侦查52件7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0件70人,法院已判决41件67人,其中大要案26件37人,大要案率达到52%,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余万元。一是深入查处大要案通过认真总结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消除“等靠要”思想,注重自行发现线索,深挖案件,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调查重点查处大要案,如立案查办了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原水利水电局局长何某等四人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资金的窝案串案;查办了某装饰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原市国税局副科级干部周某好处费230余万元的特大行贿受贿案;查办了四医院出纳彭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398万元进行炒股、购买彩票、网上炒白银等特大挪用公款案。二是坚持抓大不放小。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以及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如查办了接履桥镇村组长蒋某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100元归个人进行牟利活动的案件,我院已全部追缴并及时退还村组。三是大力查处涉农惠农案件。扶贫共建美丽乡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以查办农业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惠及三农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为抓手,立案查办区农开办蒋某等滥用国家专项资金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案,通过此案深挖其它犯罪,查处涉嫌勾结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资金3人,全案共侦结10人;立案查办了大庆坪乡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唐某伙同村秘书挪用、贪污专项资金案件4件8人,将20余万元贪污款项全数返还村民,有效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震慑了犯罪。所有案件的查处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2、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健全服务发展机制,文明规范查办案件。一是出台了《零陵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零陵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办涉企案件时,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正常运行;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慎重适用拘留、逮捕羁押措施。如对招商引资的胡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予以从宽处理。严格执行检察机关警车不随意进入企业制度,保障企业良好运转。建立检察长约谈制度,在办理涉企各类犯罪案件时,由检察长约谈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化解企业后顾之忧,维护企业正常运行。二是坚持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五合法”。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领导交叉回访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共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75件次,录制光盘300余张,录制时长达1500余小时。

3、积极配合上级办案,大力拓展预防渠道。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及高检院追逃追赃工作指示,制定周密追逃计划,通过调查访问、悬赏公告、人像比对辨认等方法手段,赴重庆等地抓获在逃人员5人,追缴赃款100万余元。职务犯罪追捕追逃工作受到市追逃办、市检察院通报表扬,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推介。二是不断拓宽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行贿档案查询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核事项,确保申请人提交的查询资料齐全无误,并及时出具行贿记录告知函;严格审查招投标文件材料,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探索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多次到区委党校中青班、区村干部培训班讲授法律警示课,加强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

三、始终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零陵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着眼零陵社会的和谐稳定抓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28人,追捕追诉37人,监督撤案9件,决定不构罪不捕不诉等36人。向区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1068案1476人,法院采纳935案1342人;抗诉刑事案件13件27人,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25人。其中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已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如唐某涉嫌抢劫一案,我院在审查时发现该案还有汤某、贺某也涉嫌抢劫罪,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捕嫌疑人意见书,公安机关及时将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并报请逮捕,后该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追诉漏罪漏犯15人,追诉案件已判决9人,均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提出抗诉13件27人,改判5件18人。如杨某等13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数达26支,一审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年又六个月,其他12人中有11人适用缓刑,本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二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有期徒刑11年,其他12人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纠正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4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先后排除非法及瑕疵证据5份,对因事实证据不足不捕案件(159件208人)及存疑不诉案件(75件89人),及时与公安联系,提出补充证据提纲769份,并实行跟踪监督。

2、加强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2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人。开展判处实刑而未交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提出口头建议35余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105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依法建议收监执行5人,如通过检查发现南津渡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脱管超过二个月,建议对李某撤销缓刑得到司法局采纳。对30余起刑事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如吕某涉嫌抢劫一案,我院驻所检察室干警通过走访、调阅原始户口登记本及档案,证实吕某未满十四周岁,不构成犯罪,无羁押必要,向区公安分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分局立即按程序释放了吕某。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0余件,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案2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规违法情形开展调查23次,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

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提升干警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努力造就“零陵检察”。

1、抓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奋发向上的活力。院党组始终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队伍促业绩、以业绩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坚信班子是龙头、是根本,只有好班子才能带出好队伍。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先后有4名领导班子成员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后被评选为年度优秀院领导、廉洁之星。2013年湖南检察简报第11期对我院领导班子为干警很好起到“表率作用”的做法进行了推介。

2、抓学习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队伍集中整顿、转变执法理念、群众路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通过邀请专家讲座、派员参加培训、开展道德讲坛、零检大讲坛等方式,让干警扎实掌握“两法”新规定及新检察业务系统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出台干警素能提升奖励制度,奖励攻读硕士、博士的干警及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五年来,新增3名硕士研究生,有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干警在市级以上岗位技能比赛中获奖10余人次,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各种文章近200余篇,2篇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3、抓严格管理、监督,转变作风,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层层落实工作承诺责任制。二是对每个科室的工作作风进行全院测评,并把它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干警工作廉洁执法。三是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来管理干警约束干警。开展整治“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干警廉洁从检行为。为确保廉洁执法,采取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回访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160余件。四是建立了“检察之家”微信群,开通了“廉政早8点”专栏,让干警手机变成了廉政学习的工具。通过一系列举措,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抓从优待检,提升干警工作、生活快乐指数,增强团队向心力。建立年度体检制度,邀请专家走进检察机关为干警开展医疗保健知识讲座。坚持“四必访”制度,即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困难必访、发生意外必访、有矛盾纠纷必访,从细节上关怀干警。推进检察文化建设,通过活动为干警交流减压提供平台,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团队向心力。

五、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年来,我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加强检察宣传,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度。

1、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各类事项,加强督办并及时答复了办理情况;多次接受人大评议,努力解决评议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切实加强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走访基层人大代表200人次;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主任及社会上有威望人士中选任检风监督员20人,邀请他们参与自侦案件审查评议,接受群众对我院检风检纪情况的监督。主动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真诚接受监督,按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如2015年我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环节,开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等各方面意见。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大剖析活动,对照高检院确定的100个自查自纠主要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院所办结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将2003年以来的309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建立健全了11项相关机制。

2、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推进案件程序公开、法律文书公开、重大案件事项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案件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业务科室收结案、超期限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在检察大厅安装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案件承办人、受案结案信息等事项;在院内设立了廉政提示牌,方便当事人监督举报;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名社区工委书记、主任召开检民恳谈会;在社区建立检民联系点,及时了解社区群众诉求;向群众发放廉政监督卡1余张,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邮箱;利用民调走访和举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余份。

五年来,零陵检察工作不断推进,检察形象不断提升。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重点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还不够多;二是个别干警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在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不适应办案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通过调整力量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但顾此失彼,难以保证各项业务工作平衡开展;四是执法办案的科技水平不高,传统手段仍是主流,检务保障还需持续加强;五是检察工作职能的宣传力度、方式和范围还离人民群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设想

“十三五”期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永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以及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区决胜全面小康工作大局,坚守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零陵改革发展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个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要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新要求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三是要紧扣社会治安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坚守司法底线,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五是要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明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兼顾,奋力推动检察工作有新作为、上新台阶。

一、立足于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谋划检察工作,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狠抓执法办案,严格案件质量标准,提高办案质效。围绕精准扶贫、就医就业、生态环境、安全保证等惠民领域聚焦发力,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打击“三强”违法犯罪的力度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以及“地痞”、“地霸”等犯罪的力度,配合整治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致力于塑造为民务实新形象。以人民群众平安为需求导向,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致力于精准扶贫,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变民生的过程,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新途径、新方式。

三、着眼于构造规范化执法体系。认真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和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职责,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文书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自觉的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着力于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力解决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养、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坚持文化育检,增强检察人员热爱检察事业、忠实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化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注重培养检察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和专门型专业人才。

五、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零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秉公执法,敢于担当,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努力让零陵检察成为零陵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的新零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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