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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检察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811   时间:2018年7月29日   【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0日在蓝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新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紧扣全县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共获得国家、省市县级集体荣誉29个,19名干警受到省市县表彰。

一、围绕“平安蓝山”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审查批捕案件371455人,审查起诉案件392492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了52%47.3%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18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92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3人,提起公诉57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和影响全县投资环境的“三强三非”犯罪活动,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30人,提起公诉88人,为蓝山经济发展清障护航。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狩猎、森林失火等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26人,助推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注重宽严相济。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区分不同情况,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力求做到宽严适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4;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7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诉9人。

三是着力矛盾化解。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新机制,努力寻求情与法的最佳契合点,增强和谐因素,减少对立面,全年通过各种方式促成36件因民间纠纷、交通肇事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赔偿额达400余万元,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积极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来信87件次,其中举报线索13件,检察长参加接待24次,全年无涉检信访积案和涉检越级上访案件。对3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万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惩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总体部署,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一是从严查处县域职务犯罪。认真总结县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严肃查办社会保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摸排职务犯罪线索10余条,初查99人,立案侦查77。如县烤烟办原主任许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侵吞公款,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被我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立案侦查,现已起诉至法院,等待法律的审判。通过查办县内贪腐案件,既纯洁了干部队伍,又顺应了群众期盼,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查办省院交办案件。2015年下半年,我院根据省、市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调集侦查骨干10多人参与湘南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干部肖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等系列案件的侦查工作,参战干警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顺利突破该案,该案的成功办理极大地提高了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干警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所取得的办案成果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干警到县烟草局、地税局、水利局等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3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300多人次。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12次,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份。组织干警到农村、社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发放《预防职务犯罪手册》5000余本,宣传画报8000余份。为提升个案预防实效,到县供销联社召开“个案分析会”,分析原供销联社主任柏某某等5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一案的原因,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与县委党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活动,对科干班、中青班87名学员开展了以“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帮助中青年干部筑好廉政防线。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向有关单位发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96份,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 围绕“法治蓝山”建设,不断加强法律监督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5人、追加起诉12人。纠正侦查机关程序违法4件次。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和完善证据意见30余条。建议适用简易程序111件,出庭支持公诉235件,依法对224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注重从事实认定、刑期计算、扣押财物处理等方面对判决、裁定进行审查。例如程某某涉嫌集资诈骗一案,涉案金额451万元,受害人达24人,因侦查机关未予立案,受害人申请本院监督,后经我院审查,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召开监管安全联席工作会议3次,开展执法安全检查,打击“牢头狱霸”活动6次,收缴违禁物品19件,找在押人员谈话110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8件,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开展监外执行检查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300余人次全方位监督,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监管场所多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监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强化同级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新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多种监督手段,构建了多元化的诉讼监督格局,受理各类监督案件线索16件,审查后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召开全县30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两法衔接”培训会,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人,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党中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将司法不规范问题作为“不严不实”问题在检察工作中的突出反映和具体表现,认真剖析,逐一整改,院领导带头从思想意识、行为规范、工作方法等方面,深入查找分管领域和具体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当好表率。全体干警围绕司法不规范行为,突出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对近年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共清理并办结各类积案170件,受到了省市院的高度评价。

二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院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促进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对有违纪违法倾向和苗头的干警进行预警谈话,抓早、抓细、抓苗头,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出具“自首证明”、“如实供述证明”、“立功证明”、“羁押期间表现证明”,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变更罪名起诉,撤销案件等10种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督,通过事中介入审查,监督办案人员是否有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索拿卡要报”行为;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对涉案款物扣押冻结处理、信访接待、工作作风、“禁酒令”执行、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78次,印发通报12期。

三是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注重执法能力的提升,先后选派干警37人次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学法用法的能力;抽调办案骨干参与省、市院专案组办案,提升运用法律突破案件的实战能力;加强研究生学历教育、司法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促进专业型、业务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全院90%的干警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由于措施得力,我院的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在“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全年未出现一起“冤假错”案。公诉科人均办案数达到102126人,侦监科人均办案数达到120140人。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我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使检察工作绝对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服务宗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建设“湘粤生态工贸创新城市”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先后两次派出干警86人次开展“检察人员大走访”活动,深入塔峰、土市、洪观、大桥等乡镇,进村入户,收集民情民意,了解治安状况,化解矛盾隐患,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筹措资金,带领后盾单位深入汇源乡湘蓝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选派政治过硬的党组成员挂职两个村党支部第一支书,开展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工作,为后进村谋福利图发展;积极参与创省卫活动,我院已被评为2015年省级文明卫生单位。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制度,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妥善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和工作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部署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县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年共办理县委、人大交办案件及事项6件,办理政协委员建议议案1件。4月下旬,我院就2013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调整了工作部署,切实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案件信息上网公开。同时,开展“检察开放日1次、举办宣传周活动2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6次、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6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方法和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仍需常抓不懈;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数量不多,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仍然滞后;检察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设想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推进蓝山“五大会战”“五城同创”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讲纪律,守规矩,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建设“湘粤生态工贸创新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五大会战”、“五城同创”、“十件大事”的战略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检察工作与县委思路合心、行动合步、工作合力。坚决执行县委决策,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紧紧围绕“平安蓝山”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等犯罪,努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切实保护好我县“天蓝、山蓝、水蓝”的良好生态文明建设。围绕“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缓处理各类轻微刑事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三是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期待,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办扶贫惠农资金管理、资源保护、征地拆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大对“为官不为”、“胡作非为”等渎职犯罪的惩治力度。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四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紧密结合,严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坚定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五是更加注重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新期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适应公开透明执法环境对检察工作的挑战,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更加注重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早抓小,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提高满意度”活动,形成重执行、善执行的干事氛围,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十三五”蓝图催人奋进,检察机关重任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牢记使命、奋发有为、积极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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