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蓝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开展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依法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抗诉。
9、依法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检察业务工作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单位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有关单位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2、协助县委管理和考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规划和组织检察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4、规划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当依法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设有5个内设机构,即为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22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4.1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65.8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4.3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 0.01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6.7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减少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24.3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082.34万元,教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0.01 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9.32万元,教育支出增加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24.3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82.34万元,占88.4%;教育支出20万元,占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3万元,占4.25%;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3.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09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27.37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正常运行,包括扫黑除恶办案经费、乡村振兴中心工作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0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检察干警基金、工程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37.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1.09万元,上升17.76%,主要是增加办案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增加了公车购置预算22万元,减少了公务接待预算11.6万元,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参与和开展10次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政治理论素养提升、刑事检察业务能力、党员素质以及各业务单位条线培训。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万元,项目支出127.3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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