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文员招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司法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司法文员。被聘人员由本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司法文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备电脑操作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编辑文档和制作表格,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蓝山县人民检察院204室,咨询电话0746-2229765,13974670600(刘先生)。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签名且贴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试卷、听打、看打测试。笔试成绩按试卷占50%,听打、看打各占25%比例合成。
面试主要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折算合成。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和政审
按聘用职位数和综合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另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有关违反劳动工作纪律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七、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工,新招聘的司法文员月工资及有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司法文员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住宿自理。其他待遇在《劳务派遣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解释。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