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龚述海同志被授予
2017年全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月25日至7月3日,永州连降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致使全市发生历史罕见特大洪涝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了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为肯定成绩,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对2017年全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我院龚述海同志被授予2017年全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院党组希望,全院干警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精致精确,用心用力抓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龚述海先进事迹
龚述海,男,现年52岁,中共党员,双牌县人民检察院三级警长、驻上梧江瑶族乡福禄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7月1日至2日凌晨,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新福禄村连降暴雨,对该村新华区片群众的稻田、房屋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龚述海第一时间察看灾情,安抚受灾群众的焦躁心理,组织大家清除了道路障碍10余处,确保了通村公路的安全畅通。6月中旬,由于劳累过度,龚述海累倒在工作现场,经医院检查确诊,他患有心肌梗塞和脑梗死。为了打赢抗洪救灾这场硬仗,50多岁的龚述海,不顾自己的病情,毅然奋斗在最前线。在他的带领下,灾民得到妥善安置,所需生活物资发放到位,向有关部门争取的2.5吨大米,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全村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灾情过后,龚述海又紧张地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当中。目前,该村电力、通讯、交通全面恢复,生活用水正常,灾后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