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6月至9月,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试点地区进行考核初审。通过初审的,2022年10月至11月,由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
B. 2022年7月至9月,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试点地区进行考核初审。通过初审的,2022年10月至11月,由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
C. 2021年6月至9月,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试点地区进行考核初审。通过初审的,2021年10月至11月,由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
D. 2022年6月至10月,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试点地区进行考核初审。通过初审的,2022年11月至12月,由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